没有审判,没有成文法可依,轻判、重判全凭军事主官决定。
温特斯要整肃军纪,就得先有军法。
没有真正的军法,就没有真正的军纪。
还是像旧帕拉图陆军那样使用约定俗成的习惯军法——其中许多军法甚至是从游牧时代传下来——那就永远不会有一支新军队。
没有真正的军法,任凭温特斯再努力,能得到也不过是一支旧军队比较好的形态。
于是乎,这片大陆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军法在温特斯·蒙塔涅手上诞生了。
文采最好的巴德不在场,在场的几名军官又没有人文采好。
所以这部军法被温特斯简单直白地命名为《军法典》,堂·胡安则偷偷叫它《蒙塔涅军法》。
这部初创军法严格划分执法权和司法权的界限:
宪兵可以执法,他们可以逮捕士兵、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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