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犯人是逃兵、怯战士兵和战役期间抢劫、奸淫的士兵。
如果第一批犯人是按照温特斯的意愿随意处置。
那第二批犯人的处理方式是真正的“公审”。
温特斯、梅森、海菲茨法官以及一名士兵代表组成临时法庭。
允许受审士兵自行辩护,允许呈上证据,就像是一次普通的审判。
杀几个重罪犯只是前菜。
把军事法庭覆盖到士兵阶层,才是温特斯在众目睽睽面前“公审”的真正原因。
军事法庭不是新鲜玩意,但是只有军官才有资格被军事法庭审判。
士兵没有资格上军事法庭,士兵违令犯罪的处置完全由军事主官决定。
战时,百夫长就可以直接处决士兵;非战时,大队长可以直接处决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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