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贼在我前,则七成队走前,辎重大车走中间,以三成队在后押护;若贼在我后,则以三成队在前开路,辎重大车随同前行,而留七成队在后防贼来袭。
如有数营同行,则各营皆以七成队伍在前,须各分班行走,绝不许此营之队,掺入彼营之队中,尤不许辎重大车彼此掺入混杂别营队中;而为押夫之三成队伍,亦专押本营辎重大车,不许各营混乱,违者究其上官责罚之。
二、凡拔营行军时,必须派先锋哨骑四出,尤在前之哨骑,或哨官、队总,或什长、伍长押队,必择善看地势、善查贼情者为之,行在大队之前十里,或二十里外,仔细探明。一探山谷水泽,二探密林树木,三探村庄铺寨,恐有贼兵屯驻埋伏在内。
出哨各队不得少于一什人马,每遇一条岔路,即派一人往探,若遇过桥过渡,尤须谨慎,恐大队渡水之后,遇贼接仗,进则容易,退则万难。
三、每营行进时,皆须派一队游骑在后押尾,凡辎重车马过完之后,查明恐有病者落后,又恐本营兵丁在后滋事,又恐游兵散勇假名滋闹。
最后更是严令,勇毅军各营在中州地方,拔营行路,每日最多行进四十里,少则二三十里,视沿途官道情况,以及周边贼兵动向和驻营地方为准,无永宁伯帅令,不可加急行军,一如定规,不得有违。”
张诚将那沓文稿一张一张仔细翻阅,只见接下来就是《作战之规》了,对于在同流贼作战之际该如何应对,也予以明确,以免临战生乱。
“一、出队要分三大支,临时再多分出几小支;凡遇房屋之处,须分一支,以防埋伏;小山之后,亦须分出一支;树林之中,更须分出一支。
二、队伍要占住山坡高处,排立列阵,不动如山,营官更要四处往来,以鼓舞各部士气,更寻登高处,以瞭望贼情。
第一百四十六章:料定他大事难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