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晨曦站起身,气势b人,「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故意以背於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於他人者,亦同。你们利用他人醉酒状态、预谋骗取钜额财产,这不只是合约问题,这叫侵权行为!」
「证据呢?」赵子龙冷笑,「同学会每个人都喝醉了,谁能证明阿明有恶意?」
4.老江的「测谎机」
老江这时慢悠悠地走过来,手里拿着陈大叔的手机:「证据在这里。陈先生,你那天是不是有点了一份外送解酒Ye?」
「对……对啊,外送平台有纪录。」
「外送员说,他到的时候,看到阿明正扶着陈大叔的手在纸上写字,他还顺手拍了一张确认送达的照片。」老江晃了晃手机萤幕,上面显示一张模糊的照片:陈大叔整个人瘫在桌上,而另一只手正抓着他的手强行移动。
晨曦眼睛一亮:「赵律师,这不叫意思表示,这叫物理X的强迫!在法律上,这连意思表示都称不上,这张纸从头到尾就是一张废纸!」
赵子龙的笑容瞬间凝固。
第十二章法律小笔记
民法第75条(无意识之意思表示):如果你在烂醉、发疯、或意识不清时签合约,那是无效的。但你得证明你当时真的「完全不省人事」。
民法第92条(诈欺或胁迫):如果别人骗你或威胁你签名,你可以在一年内「撤销」这个决定。
举证责任:在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陈大叔要证明自己醉了,最好的证据就是监视器、外送照片或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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