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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唯识三十颂直解》 (6 / 14)

作者:妙音0 最后更新:2025/7/3 17:59:38
        我们今生,得到这个果报以后,我们依止这个果报的这个所谓的现形,当然这个现形是前七识,主要的是第六意识,这个了境能变,它夹带了前五识,广泛地作一些善恶的造作,使令彼彼分别心而得生起,这个是讲今生的造作。

        何假外缘,方生分别哉?

        也不必靠外境的因缘,第一个是内心的功能,第二个是内心的造作,这个分别心就会出现。好,这一段我们看附表第十六,我们把这个观念,根据《成唯识论》把它作一个说明:

        附表十六——心法生起之因缘

        (一)总标四缘引生

        附表第十六——心法生起的因缘。这当中有两个因缘,第一个是总标四缘所生,就是由过去的业力所引生的。四种因缘,

        第一个是亲因缘,第二个所缘缘,第三等无间缘,第四个增上缘。

        先看第一个亲因缘:

        一、亲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

        要成为亲因缘的条件,它必定是个有缘法,这个法是由造作了因缘而生起的,它不能是一个涅槃寂的法,它一定是一个有为法,这个法,它有什么功能呢?“亲办自果”,它能够成就自类果报的功能,能够去成就、去招感自类的果报。“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当然亲因缘,种子引生现形,它这个种子当然是现形的亲因缘,现形又生起种子,所以那个现形对望了种子,它也是亲因缘。不过这个地方所强调的是种子,在这个偈颂当中,从偈颂的本意来看,就是我们在无量的生命当中,由于很多善恶的造作,留下很多的功能,这个是我们今天有这个内薰的一个亲因缘,这个种子,这个亲因缘。第二个所因缘:

        二、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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