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匆匆,转眼到了1948年8月。
19日,总司令以总/统名义正式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明令在全国取销法币,实行金圆券币制。
其要旨有四点:“一、自即日起,以金圆为本位币,十足准备发行金圆券,限期收兑已发行之法币及东北流通券。二、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三、限期登记管理本国人民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违者予以制裁。四、整理财政,并加强管制经济,以稳定物价、平衡国家总预算及国际收支。”
“狼来了”
陈光良放下报纸,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就这个金圆券,不知道洗劫了多少的民间财富。
当然了,大家都一样,只是方式不一样而已。
话虽然如此说,陈光良还是叫来香港平安银行的‘四巨头’——叶熙明、郭德明、张树年、李鸿生四人。
“你们通知沪市平安银行的夏高翔,让他主动上交平安银行(沪市)在内的外汇和黄金,以保证平安。”
“好的”
郭德明担忧的说道:“就怕国民政府不认可,毕竟沪市一直在传,我们平安银行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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