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的图书馆里面,李长河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一支圆珠笔,百无聊赖的在那转着。
他在完善着自己长篇的内容方向。
对于长篇的写作,李长河的心里其实早就有了腹稿,毕竟这年代写长篇,对他来说能选择的题材极其有限。
一种就是革命军旅文,类似《亮剑》那种,刻画一个李云龙式的英雄人物。
一种就是时代都市文,类似《血色浪漫》《人世间》《活着》那种。
其他的题材,像科幻啊,武侠啊这些,也能写,但是在这个年代,不管是读者基数还是社会影响力,这些题材都太偏小众。
而李长河思索了一下,选择的是后者。
他打算写一本时代都市文,而且这一次,他打算从一个农村孩子的视角出发,黑一下下乡的知青们。
嗯,一个投机派的知青,外加一个淳朴的农村主角。
他要刻画一个时代的缩影,在二元制的经济环境下,城市知青和农村青年不可逾越的鸿沟。
书名就叫《时代的新生》,甚至于连结局走向他都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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