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划算得多,但张元亨选了后者,没了田地、裁缝铺子也经营不善,第二年就盘给别人换了碎银五两,当作小妹出嫁的嫁妆。
让他现在想来,自从当了秀才,唯一一件顺心事,大概就是把小妹嫁了个好人家。
小妹出嫁那个黄昏,风风光光,到现在他都记得那天的晚霞,晚霞很美。
好端端一个家,就在良辰美景里散了架,他啥都没有了。
后来他背着行囊去过很多地方,在北直隶像个文武双全的蒙头苍蝇来回窜,业务范围从代笔写信到表演胸口碎大石,啥活儿都干。
绝口不提自己的秀才出身,他看明白了,秀才不能改变他的财富状况,却能让他接触到穷苦农夫接触不到的达官贵人,给本就悲催的生活增添些许冷眼。
天启七年,他抱着碰碰运气的想法去了京城,那的风气更为堕落、贫富更加两极分化,秀才比流浪狗都多,同样没有他的位置。
也想过谋个一官半职,但许多年没读书,不论经济状况还是学识储备都不足以让他再考举人。
何况也没个财产,就算想搭关系,别人也不在乎个穷酸秀才。
丢人的不是秀才,丢人的是穷酸。
好不容易认识个也姓张的小宦官,能说上话,宦官厉害啊,张元亨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运道都系于这小张一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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