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班集百僚。”郑延昌拔腿就走,迫不及待要将捷报昭告中外。
还在路上就有人建议:“此番扬皇威于河洛,会诸侯于神都,实武王伐纣之盛况。可即刻选使,分赴诸道,夸耀威风。”
“不必,让诸院自己抄回去。”
立即又有官员道:“蕃汉健儿英勇战斗,诸侯尊王攘夷,宜即遣南衙北司大臣、女官及掖庭寺人、女御赴洛,充实行在,助上恩赏,处理冗事。”
再有人道:“马上派太常、祠部、光禄诸礼乐官署赴圆丘、太清宫、夹室整顿,以备大祭。并分赴东京,为圣人爪牙,应非常,见诸侯。”
再有人道:“王檀、石彦辞、封舜聊、李振、敬翔、裴迪、韦震等,或为我本官,或为勋贵,或为世家,今衣冠扫地,如此贰臣,命令有司及所在州县铐其家属至京,处以醢、宫、烹、车裂极刑。”
这不是一个流行斩草除根的时代。国朝制度上的处罚也只有鞭、杖、监禁、流放、死、砍腿六刑。
在李世民的坚持下,即使谋反,也不允许连坐家属——“反者,家人配没而已。”
但制度是制度,现实是现实。光一个甘露殿——“至诛杀大臣,夷其族,滥及者不可胜数。”
各个藩镇也有的是花式杀人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