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上,我刚看了他的犯罪记录,一次拘役半年不到就放了,一次治安处罚,也只有7天,他这个最多算是社会大学的短大毕业。”江远边说边找东西。
刘文凯听乐了:“社会大学也有学历歧视了?不过,就算短大毕业的,他也不可能把血衣带回来吧。”
“我看他读书时的成绩履历,感觉他也不是一个面面俱到的缜密性格,在犯罪现场大量用盐和清洁剂,应该也是一时急智。”
“这我赞同,他要是能知道对方家里面有什么,就不应该奔着三个人都在的时候入室。”刘文凯道。
“所以,关于血衣,我猜他应该不会自带衣物,很可能会在受害者家中换了衣服,很可能也换了鞋。”江远给出的回答让刘文凯愣住了。
江远接着道:“现场虽然被破坏的很厉害,但三个人的失血量还是非常大的,当时就应该有大量的血,喷溅到了凶手身上。所以,他出门之前,应该是要换过衣服和鞋的,否则会在门外留下痕迹的。”
“不洗澡,只换衣服?”
“可能是害怕留下毛发,估计有听过类似的案例吧。”江远略表遗憾。凶手在受害人家里洗澡的案例是很多的,一些处理小心的没事,但也有一些人就因为毛发留在了地漏之类的地方,就此被捕了,江远曾经做过的物流公司的职员案的凶手,原本可能是没事的,就因为遇到江远的LV4的犯罪现场勘察,也变的有事了。
总之,对警察来说,犯罪现场的卫生间一定是会好好勘察的,为此被逮捕的案犯越来越多,前辈们的经验自然也越传越广。
江远话锋一转,继续道:“虽然不知道案犯将现场血衣和鞋怎么处理了,但他换过的衣服和鞋里,还是有血迹的。尤其是鞋,身上残留的血很可能会流下去。如果是现案,抢在他有时间处理这些衣物之前,说不定直接就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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