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子现金,五十万,我数了好几遍。恩。好多遍,那么一箱子钱,居然只有五十万,太久没有见过现金,我一个搞后勤的,都被箱子的厚度给晃眼了。”
“后来又接触了两次,都是在外面,就是喝茶。然后就把事情给定下来了。”
雷鑫听着王嵩陈述,知道他说的半真半假。
不过,他只要愿意说,雷鑫就让他说。
至于说后面抠细节,那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比如吃饭的具体时间,见面的具体时间,都可以去找监控,找录像,或者询问当时的服务员等等。
现在的定位软件和摄像头那么多,随便找几个两人都出现的场景,就能确定情况了。
对于一起案件来说,无非就是人财物三件事。
人的关系定下来,就只要各自的角色和从属了。财的关系定下来,就知道案件的脉络了。物品作为补充,是对事件和人财的佐证。
除此以外,王嵩的内心想法,他揣测的袁语朗的想法,都不重要。
法律重行不重心,事情做了就做了,没做就没做。
“袁语朗计划谋杀袁语堂,你最早是什么时间知道的……”雷鑫忽然问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