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目击者是每个案子都可以做的,本案的效果按说是更好才对。
那么大的尸包,丢进水库里面,多少会有些动静的。白天太显眼的话,晚上抛尸也有可能被人看到。
而且,凶手又不是抛尸一次。
石队长在前次会议上,就提出过类似的疑问,现在更是加强语气,道:“俗话说,走的夜路多了,总会遇到鬼。那么多的钓鱼佬,就没有一个听到水库里的声音,说明凶手选的位置绝对好,这不是用眼睛看看就能选到的位置。”
“有可能就是运气好,第一次丢那里了,没被发现,后面就跟着丢进去了呗。”旁边是清河局的另一名老刑侦,作为反对派,他也是几次反对以水库为中心的搜索和侦查。
这是典型的刑侦方向的争夺了,柳景辉已经见识过一次了,现在依旧无法做判断。
两人说的都有道理,尤其是后面的老刑侦,他的话听着像是在抬杠,但实际上,连环杀手不就是这么回事。
这东西跟做生意创业是一样的。大家都是拿很重要的东西出来博的,所以,事前肯定都是有过自认为完备的调查研究,并付诸实践的。
而最终的结果,有些是跟实力有关的,有些就是跟运气有关的。
一个人用错误的认知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地点,开了一家错误的店面,结果他因为种种机缘巧合,他赚钱了,有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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