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个胖子走在路上撞了他一下,他一怒之下打断了胖子的两条腿。
3:一个客人在场子赢了100万,他制造证据,伪造成客人出千,砍掉了客人的一只手。
还有一堆小事儿,比如吃饭时,因为菜咸了,他赏了老板和厨子每人两耳光,走在马路上摔了一跤,他爬起来打断了环卫工人的腿,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太多,多到他已经记不清了。
但,凶杀案……他绝对没做过。
亦或者,没直接去做过。
污蔑!
这一定是污蔑!
从酒店出来前,他看到了于平安的眼神,一定是于平安做的,栽赃嫁祸给他。
他摇头否认道。
“我什么都没做过,警察同志我是被冤枉的,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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