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某网上,我们看到了一模一样的视频,不是风格台词一样,而是把刘振华的视频照搬了过来,作者名叫“我就搞抽象”。
“咦?”刘振华疑惑地挠了挠头。
元元给下了定义:“这人盗用了0号的作品。”
还得是元元,我正纠结该用“抄袭”还是“剽窃”呢,这俩词显然都不准确,这人甚至懒得“抄袭”和“剽窃”,就那么活生生地“盗用”了。
“对啊——”刘振华道,“他要署我名照搬,不注明出处我也认了,他怎么能说这是他的作品呢?”刘振华点开这人其他作品,都是一些搞笑鬼畜视频,包括给影视剧人物后期配口型的,古代人举着火箭互轰的,当下热点事件再演绎的,风格迥异,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作者的作品,说白了这人就是个搬运工。
“你打算怎么办?”我说。
“先举报吧。”刘振华点了作品下方的“举报”,然后认真填写了举报理由,把自己在某站发作品的时间和“我就搞抽象”在这个网站的发布时间做了对比,又洋洋洒洒写清楚自己是原作者,希望某网下架删除盗用视频的诉求。搞完这些半个小时都过去了。
“你赶紧睡觉吧。”
“嗯。”刘振华第一次搞创作就遇到了版权纠纷,半喜半忧,心情倒是没受太大影响。
对下午的事,我打了打腹稿,搞水果物流完全是空穴来风,起码这群老板对冷库没有兴趣,但是该怎么委婉地告诉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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