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如果凶手能够在现场留下脚印或者是指纹的话,他就一定还会留下其他的痕迹,只不过这些痕迹警方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罢了。
现在整个证据链基本上算是已经完整了。
首先李春风来到小区有监控视频拍下,而且还有邻居指认曾经看到过李春风。
但是并没有邻居看到李春风离开,也没有监控拍摄到李春风离开。
案发当天警方在询问相关情况的时候,包括王琴也好,李春风也好,都对李春风当天上午回到家这件事情闭口不提。
所以他们为什么要隐瞒这个情况?
而且王兆凯记得很清楚,他第1次见李春风的时候,对方是哭喊着回来的。
对方说当天他准备回来和自己的父母要庆祝一下,自己考进了水业集团上班。
在外边买东西呢,结果人还没回来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酒杯呢?上面有李春风的生物痕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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