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似乎都不太符合常理。
现场勘查的刑警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刀具,也就是凶手在杀死。1号死者之后应该是把作案凶器带离了现场。
当然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杀死1号死者的和杀死2号死者的并不是同一个凶手。
“陆局,这里边有一些事情不是特别对,首先1号死者在死亡之后应该是被凶手藏在了床箱里面。”
孙彪说道。
“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凶手在把尸体拖到卫生间的痕迹是很清晰的,对方在杀。杀人之后应该是把尸体藏在了床里面,然后又拖出来到卫生间里面进行焚烧。”
“那么这个焚烧的时间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在凌晨3点左右开始的,也就是说在2号死者被杀完之后,一个多小时到两个小时之后开始焚烧尸体。”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要必须杀两个人吗?还是说有其他原因?”
而且既然凶手已经决定焚烧尸体来一次毁尸灭迹的话,他为什么又要把前面的尸体藏在床箱里面呢?
这里面有些细节说不通,没有逻辑性可言,如果是两名凶手的话,那么对方完全没有必要把尸体还藏在床箱里面。
“我个人觉得还是一个人做案,对方对刘玲玲这边的情况有可能比较了解。”
王兆凯说道:“假设对方比较了解刘玲玲,王萌萌以及张丽丽的情况知道对方住在一起的话,那么如果他把1号死者杀死之后,蹲点杀死2号死者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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