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体毛天生就没有的人,下体也是没有体毛的,所以对方犯罪的话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被害人下体在经没有摩擦伤。
但是脚印呢?
当年秦德军在116案现场的时候,还知道把脚印清除掉,用宿舍的墩布脱掉自己残留的一切痕迹,但是三年后反而在灭门案的时候没有这么做,为什么?
是对方大意了?
不!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王松和宋明光在天州市追查监控的时候,对方非常谨慎,保护的非常严密,即便在火锅店里面和被害人一家三口发生言语冲突都没有暴露在监控摄像头里面。
这说明对方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
所以,不可能是大意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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