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张超真的是凶手,那么就有两种可能。
第一,给他作证的人在撒谎。
但是一个人撒谎容易,四个人都撒谎,这种可能性太小。
也就是说,张超在案发的时候确实不在家里。
根据卷宗记载,张超报案的时间是七月三日,星期一下午六点三十二分,他从单位下班回家后,发现妻子被害,所以报警。
法医记载的死者死亡时间是七月三日上午十二点左右。
这个时间点,张超在单位参加内部讨论会,有四个人集体为他作证。
所以,张超的同事除非集体做伪证,否则张超在王慧芳死的时候一定在单位。
那么有没有第二种可能,法医确定的死者死亡时间不准确?
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的,但是概率并不大。
根据卷宗记载,死者因为被害进行了尸体解剖,法医得出的死亡时间是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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