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过程中,有两串血脚印残留,门口边缘的鞋柜旁边,放置着留下血脚印的鞋子。
正是秦辉说的,对方离开的时候,穿了被害人的鞋子,留下了足迹。
其实,从足迹分析角度来讲,无论凶手穿的是大于自己脚的鞋子,还是小于自己脚的鞋子,都能判断出凶手的大概身体特征。
现场的血脚印,一个是从门户开始进入,一个是从床头开始,倒着回退到入户门。
这一点从脚印下,血痕的受力方向就能判断。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
凶手既然把自己的脚印已经擦除了,为什么又要换上被害人的鞋子,重新留下两串新的脚印?
是忘记什么东西再次折返?
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至于指纹什么的,陆川并没有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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