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真的杀了人,在看守所里畏罪自杀,也就罢了。
尽管有一行血字,但是毕竟嫌疑人的杀人证据确凿。
嫌疑人畏罪自杀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关键是,就在嫌疑人死亡的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一个饭馆老板送来了犯罪嫌疑人不在场的证明。」
陆川仔细翻阅卷宗。
这家伙,死的真的有点冤枉。
案发当晚,嫌疑人其实并不在现场。
根据卷宗记载,嫌疑人在案发的时候,正在距离现场十公里的一个小饭馆吃饭。
但是调查核实的时候,饭店老板对嫌疑人的印象并不深刻。
对方吃饭后还是用现金付款,也没有相应的证据留下,饭店里也没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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