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的6万美刀,按360美刀/盎司,11.58美刀/克来计算,也即是5183克黄金。
约翰的5万美刀则是2009年的1943.75克黄金。
其实直接给他们黄金,温明亏不少,但是现阶段还没办法用物资来抵扣,所以温明决定还是用黄金给他们结算。
亏点就亏点吧。
反正回头他们还是要拿这些黄金来自己这里消费。
这样一来,结算之后,自己还剩下21.9千克。
稍微一换算,温明的嘴角就咧开了花。
206万美刀!
爽!
只是从中间当了个二道贩子,就直接赚了206万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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