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二十九章 归途 (1 / 12)

作者:尹紫电 最后更新:2025/7/2 9:17:00
        第二十九章归途

        《托尔德条约[TreatyofTorde]》的核心内容其实只有一句话:“陆军自西方国境外取得的一切土地皆隶属于共和国,产权归于陆军”。

        这份条约是新垦地行省政治生态的基石,也是奔马之国不断向西扩张的力量之源。

        因此任何人想要在新垦地行省购买土地,都需要先到郡首府的陆军驻屯所购买“亩数”。

        付清地款后,凭驻屯所提供的半份地契到郡之下的镇,在镇长、驻镇官的监督、公证下按亩数划定尚未售出的土地。

        圈地完成后购地者就可以耕种,剩下半份地契会由镇长和驻镇官补完,并送还郡驻屯所。

        地契在郡驻屯所确认、签押、漆印,再继续向上送往行省首府的驻屯军团总部。

        军团总部将地契抄写、漆印、归档后会原路送还,经郡驻屯所、镇公所,最后还给购地者。

        如此以来,完整的地契一式四份。原件在购地者手里,军团总部、郡驻屯所、镇公所各保留一份抄录件。任何一环损毁、丢失都不会影响土地所有权的认证。

        只是这套流程严谨但繁琐,地契一来一回少则半年、多则一年。

        但法律意义上不必等完整的地契返还,在划定土地的瞬间购地者就已经拥有并可以自行支配土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