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永宁伯的中军大营内,马维忠也是寸步不离孙传庭,时刻守护着他的安全,看马维忠那副架势,似乎随时都可以替孙传庭去死一般。
…………
永宁伯通过宣府商社可借贷给三边总督府白银二百万两,需以陕西全省三年赋税和花马盐池三年产出作抵。
而且,这二百万两
还并不全是真金白银,其中包括了孙传庭购买五千杆云州快铳、五千副盔甲、六百门中型火炮、三百辆战车,以及装备一万人武器的费用,这就差不多需银近二十万两。
再加上购买粮草、火药、炮子等杂七杂八的许多东西都要从宣大购买,只这些花销就又用去近十万两的银子。
可即使如此,永宁伯借给孙传庭的二百五两银子里,还有一百万两是宣镇军票,五十万两是宣镇银元,这些军票和银元虽然还没有在陕西全省通行开来,但可以拿来给他借到的勇毅军战士开军饷,还可以用来购买宣府的军械粮草等物质。
其实,孙传庭不知道的是,永宁伯张诚手里并不缺真金白银,他之所以在这二百万两借款里,搭车掺入军票和银元,只是想借机扩大军票和银元的使用范围。
除了以上这些内容之外,还有很多的条条款款在孙传庭看来触目惊心,有些内容甚至让他觉不可理喻。
就如允许勇毅军向陕西派驻吏员,以监督陕西各地的税收,就使得孙传庭非常不满,甚至觉得这是奇耻大辱。
这一条款莫说他孙传庭接受不了,他更相信整个陕西官场也同样不会接受这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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