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厢的角落,一个男人正抱着一只大白狗酣睡。
他里面穿着一件暗红色皮衣,外面套着一件破旧的深色大衣,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地遮住了双眼。
右手握着一瓶已经喝了一半的高度伏特加,左手则抱着一只银白毛发的牧羊犬。
显然,这家伙就是一个带着狗的流浪汉,在华盛顿的街头随处可见。
但如今空荡的只有他们这伙帮派分子的车厢里,出现了这么一个赖着不躲的家伙,就显得无比刺眼了起来。
“蟹不肉”
这帮混混们对视了一眼,扯起嘴角坏笑着走向角落里的男人。
“这皮衣不错,看起来有点像《搏击俱乐部》里面的布拉德皮特的那一款。”
“我喜欢他的靴子,法克,一个流浪汉竟然还穿着牛仔皮靴!”
“看来这哥们破产之前也是个阔佬,哈哈”
一个鸡冠头的混混伸手就要将男人的靴子给强行脱下拿走,但他刚伸手,耳边便响起了一阵压抑的低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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