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并不新鲜,现在很多知名大厂几乎都以竞业协议,避免离职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加入竞争对手公司。
既保护了自身商业机密,也防止被友商“挖墙脚”。
原本竞业协议限制人员多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不过最近这些年来,竞业限制已下沉至普通员工,甚至实习生。
许多公司恨不得给保安也签上竞业协议!
别以为这是双方公平交易,一般都是不签不给转正。
一般员工离职后,公司都是按月薪的30%进行补偿,竞业协议开始生效。
员工在领取补偿的两年期间不得进入同一行业,如果被发现了可能就会面临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的顶额索赔。
普通员工月薪一般不到一万,30%的补偿在某些城市连房租都付不起。
公司前三个月不给补偿,竞业协议才可以终止。
但有些公司狗得很,前两个月故意不给补偿,然后就派人各种跟踪、调查……一旦发现员工违约了,就赶紧给员工的银行卡打款,然后把员工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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