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就这个意见,可以看出商国正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如果到时候需要再换一家全国性广告公司,那么之前多花的80万是为了什么?
而且合作不成,闹出点别的什么东西来,人家有全国性资源,捣乱也方便。
这就颇有些店大欺客的味道在里面了。
“嗯,那就从方案上考虑问题,谁家做的更贴合我们的要求,就选用哪一家。”
罗阳点头道:“有钱就是大爷,主动权抓在自己的手里比较稳妥。”
“另外还有一件事。”
初步敲定广告公司的事情后,商国正说起了代言明星:“胡歌那边已经接触过了,对方经纪人开价是250万一年,三年一签。”
“三年750万?”
罗阳倒不是嫌750万这个数字多,因为他知道胡歌未来的身价。
如果只签三年的话,有点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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