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下之意,没理由在资金充沛的时候去贷款。
除非公司缺钱了.
结合之前徐珍珍的汇报,罗阳瞬间明白了安颖的意思。
利用账上现有的资金去购买店铺这样的固定资产,属于经营决策,这是罗阳权利范围内的事情。
钱花掉了,到时候贷款开设第二批店铺,又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范围里的事,适量的贷款一样可以由罗阳单独决策。
“所以这个钱最好要在3月份之前花掉?”
安颖和徐珍珍都看出来了,这句话是罗阳的自言自语,因此没有急着回复。
一句嘀咕之后,罗阳陷入沉思中。
既然适量的贷款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件事完全就可以放到桌面上来讲,安颖为什么还要建议自己去绕开公司章程的规定呢?
要知道这种做法并不算光明正大,甚至会损害他和刘海山等人之间的互信关系。
一贯聪明的安颖不至于出这样的馊主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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