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帕的劳动力成本很低,比联邦的难民工人还要低,这就可以通过压榨本地工人的劳动力,来给联邦雇员提高工资。
对于一些愿意出国工作的工人来说,他们就是实际的受益者,并且蓝斯打算让这部分工人,以联邦本土工人为主,而不是移民裔,或者难民工人。
联邦政府经过多轮的法案改革,在给予了移民裔和深色人们投票权的同时,又通过其他一系列法案剥夺了他们的投票权。
比如说最典型的《赫尔南德斯法案》,其中规定归化人群(移民)和深色人们必须从归化日,以及获得联邦公民身份的时间起,每年缴纳一笔固定的费用来获得选举权。
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每年就十来块钱。
但对于贫困家庭,特别是像帝国区那些帝国移民,他们一年可能也就存个二三十块钱。
这个时候再拿出一半的存款主动缴纳一份可以不缴的税,只是为了可以合法的在选票上勾选一个名字,显然不太划算。
所以很多移民和深色人们并不具备任何的投票权。
包括联邦本土人,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们也没有投票权——
资本家们用“热爱这个国家就应该参加到政治活动中来”的口号宣传买房子的好处,把买房子和爱国联系在一起,而且看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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