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其实放在“水面之下”去做没有什么问题,几乎所有的集团公司都在这么做。
用钱,用暴力,用其他什么手段在不断的干扰司法公正。
但你不能拿出来,放在台面上说,我就在做这个,也因为我做这个遭遇了报复行为。
面子上的损失都是小事情,金融市场上遭遇到挫折才会是大事情。
损失了面子,无非就是有些人觉得他们不要脸而已。
但如果股价下跌,那么他们每个人的身价都要缩水。
而且他们失去的不只是自己的财富,身价,还有可能会失去生命。
有些股东并不在董事会里,可这不代表他们就不特别。
你弄丢了德特兰街上那些股民的钱,他们顶多指着你的鼻子骂你是个傻逼。
但如果你弄丢了这些大人物的钱,他们只会让你在海底!
所以现在最好的是先别暴露出有可能导致股票价位下跌的麻烦,然后解决它,最终给大家一个结果,而不是开始,或者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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