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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我写我规则 (10 / 14)

作者:三脚架 最后更新:2025/7/2 3:44:52
        还是三百万?

        如果再加上其他的收入,比如说赌场,比如说……保护那些自甘堕落的女孩,比如说走私,太多生意了!

        每个月能弄到多少钱?

        他自己算的时候都吓了一跳,在他妈这个人均收入只有四十几块钱的年代里,月入百万好像是一个很离谱的事情。

        但是在他妈三十年前,就有人有了十个亿!

        财富的世界永远都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当你觉得三十年前十个亿就很了不起的时候,古代那些国王,那些权臣,他们哪一个不是富可敌国?

        这么一想,似乎……每个月几百万的收入并不是很困难?

        不,实际上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要做到这件事需要蓝斯把酒吧开满整个城市,需要他垄断金港城大多数暴利的犯罪生意。

        为什么是犯罪生意,而不是正当生意?

        因为以他现在的小体格,真的碰上那些巨大的资本集团,还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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