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看,《劳动保险条例》所建立的社保制度是一种“国家—企业保险”制度模式。
即以国家为实施和管理主体,国家和企业共同负担费用,由此形成国家和企业一体化的社保模式。
其特点主要是:
(1)覆盖范围大,保障全面。
据统计,五六年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人数相当于当年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同时,由于劳动保险制度是对低工资制的补充,它为城镇居民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项目。
(2)企业依附国家,国家承担无限责任。
这一点在后世已经改了,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没有所谓的铁饭碗了。
坟墓都不管你了,你觉得年轻人还需要准备摇篮吗?
不生,跟制度有绝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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