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就挺不好说的!
这个年月,敢跟外商直接接触的,还能达成合作的,不多见。
一般都是由进出口贸易总公司,或者类似于津门海产总公司这样的分类经营公司牵线搭桥,最后由他们来签署合作协议。
这样的协议当然是要把谈判权和外汇权利交给进出口贸易总公司了,工厂只能负责生产业务。
就是连最基本的定价权和生产计划都要听人家的,你说有意思没意思。
轧钢厂这一炮算是在企业之间打响了名声,更是在外事部、外经贸以及工业部的监管下达成的协议。
就凭这一条,多少人都想琢磨清楚轧钢厂的门道,好把自己厂里的商品卖给外商。
你当这个时候的人都是死脑筋?
就算思想僵化,就算产能落后,就算眼界窄小,可特么外汇值钱的道理谁都懂的。
赚外汇等于抓功劳,现在评价个人和企业管理能力中还没有体现赚外汇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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