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直接上五日以上十日以下了。
其次就是民事责任,骂人属于对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侵犯,被骂者有权要求骂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因骂人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
除此之外还有刑事责任,如果骂人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侮辱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总而言之!
“骂人”这东西,就算是不那么严格的按照法律来,也怎么都能追究一部分责任的。
“报警”、“起诉”等途径都可以对骂人者进行仲裁。
刚刚顾尹的确骂了宝马女车主和她闺蜜,二女手里也有视频为证,真如果说要追究的话,还真有点儿难办。
此时二女,也多少有点儿“讨价还价”的意思了。
那意思就是说,你好歹追究一下顾尹责任,就算不追究车辆方面的,也追究一下他口不遮拦,至少罚他一点儿,我们面子上也过得去,也好看一点儿。
但问题是!
她们特么办的这事儿那么恶心,当时甚至还试图引导本田大哥,在交警和保险来到之前,把责任都撇给顾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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