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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北辽太后 (5 / 8)

作者:任鸟飞 最后更新:2025/7/6 5:44:05
        耶律延禧很清楚,赵宋王朝不将岁币以及利息全都拿到手上是绝对不会跟辽朝议和的,更不会撤军的。要想让赵宋王朝早日撤军,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将岁币及利息凑足还给赵宋王朝。

        为早日凑齐岁币及利息,耶律延禧和他手下的不少大臣可谓是挖空了心思,绞尽了脑汁。

        第一百八十八章北辽太后

        耶律延禧下旨,要求不管有没有官职,不论何人,只要曾经获赐过金银绢帛赏赐的,都必须把金银绢帛给还回来,若胆敢隐瞒不报,被人举报告发,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重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处死,甚至是抄家问族。

        耶律延禧还下旨,对除了契丹族以外的各族的士绅望族、豪门大户、豪商巨贾、豪酋、部落头领的财产,予以没收。

        耶律延禧特意说明,这些人家,若敢狥情隐庇,便转为藏匿之家,允许他们当日自首,如有违抗,并行军法,若其他人举报,有所隐藏之物,以半充赏。

        后来,耶律延禧君臣见这么干金银绢帛也不够,便不再豁免契丹人和达官贵胄了,明说一应执政、侍从官、宗室、外戚,也要将其家所有的金银绢帛尽数赴逐库送纳交出,如果有隐藏、窝藏应当缴纳而未缴纳、未送缴完的钱财数额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期限满了之后,允许各类人(包括其奴婢、妻妾、子侄)检举告发,若告发,经查证属实,会授予官职,而如果亲朋好友、邻居知道情况却不告发,或者告发却不把情况说完整,都要和藏匿者处以同样的罪名,没收全部家产。

        萧奉先还给耶律延禧出了一个好主意:凡市民百姓纳金银绢帛之数多者,可不分种族,不看年龄,授以官职。

        于是,不少普通人,因为缴纳的金银绢帛数额多而被授以了官职。

        值得一提的是,耶律延禧也不只搜刮别人,他还把上自宗庙、宫禁、乘舆、服饰之物,尽行刬刷,得到了金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送去赵宋王朝。

        另外,有人给耶律延禧出主意,说城中珠宝等物有很多,但不知赵宋王朝能否同意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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