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切此书规划得很完整,探讨的东西也较大,显然他不是想要深耕几十年攒人品的那种人。
聂华令写不出有震撼力的英语,因此嫁给白人教授,凭借所谓的国际写作交流来打响自己的名气,走弯道超车路线。
而余切却是想要一力降十会的。
其次,余切是一个并不被关注的中国人。
无须讳言,在这时候的美国,他们认为自己的山巅之城,是注定的天选之地,其他地区的人都是不如他们的,如果全世界还有什么地方要比美国本土还要好……那只能是毗邻加拿大的阿拉斯加,或者是远在太平洋的夏威夷。
美国优先论是刻在如今美国人骨子里面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中国人写的批判性质的作品,只能出口转内销,而并不能在美国引起注意。美国人先天对这些有极大的抵触。
余切被卡门说得一愣一愣的:难道不是把一本书搬出来,美国人就要跪倒唱征服吗?
怎么前置条件如此复杂。
余切忍不住问:“你认为这部很好,但无法产生影响,我能这么理解吗?”
卡门重重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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