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卷的结尾,这帮人遇见了发生在哥伦比亚首都参观的大屠杀,故事在这戛然而止。
本身是典型的拉美风格,故事线相当跳跃,尺度也很大,然而很受波士顿学生的喜欢。拉美裔在后世超越美国黑人,成为全美第一大少数人种,如今在波士顿大学,就有不少拉美裔的学生。
他们一看这书就觉得还不错,口口相传,使得《2666》成为文学活动中最受欢迎的书之一。
这本来也是书商哈珀的用意。
《2666》和《百年孤独》、《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这些书放在一起,就是故意推这本书的。
几家拿书商钱的媒体来到波士顿大学采访,逮着读者就问:“你为什么看这一本书?”
“因为马尔克斯。”读者老实道。
“这本书难道本身没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吗?”
“有的,这个作者很了解拉美,又写到了最近发生的餐馆大屠杀,我忍不住想看看文学家怎么看待哥伦比亚的大屠杀。”
餐馆大屠杀是书中的高潮情节,这本书细致的做了铺垫,将死尸的惨状和凶手的疯狂写得很有张力。凶手本来是个英语教师,曾为越战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疤,回国后却不被当做英雄,被社会集体排斥。
接着,凶手去嫖妓,妓女竟然不接待他;凶手又和高中时期的女同学偶遇,这个女同学也瞧不起他,最终促使凶手端着枪大开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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