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
“是的,不仅写作手法相似,而且同样是个真正的硬汉!”
海明威被认为是这个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作家,此人参过军,做过战地记者,喝烈酒泡女人……虽有通共之错,但仍然是美国人心目中的当代乔峰,作家版美国队长。
显然,保罗开始谈到余切的“枪支”事件。在他看来,拥有枪并不是什么大事。
从数量上讲,爱荷华州的猪是人类的七倍!
不仅仅是家养的肉猪,还有遍地的野猪,而在有野猪群出没的地方,一年的粮食产量会减少一半,甚至可能颗粒无收。州政府鼓励猎人去杀野猪,并给予补贴。
保罗指着照片上的余切道:“海明威最喜欢的事情是打猎,还有钓鱼。他为了寻找狮子,和狮子搏斗,专门去非洲寻找狮子的踪迹,我们喜欢硬汉,他还杀过越南人。你知道的,余切也杀了沟槽的越南人。”
“你是一个美国教授,你怎么能这样称赞你的敌人?耻辱。”聂华令说。
“海明威曾是克格勃的间谍。他还说,红色必将胜利。”
“他向谁说的?海明威真是个美奸!我从没听说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