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切说:“那我得一个一个全谈判过去,通通同意才行?”
“你明白了!是这么理儿!”
“我全买了呢?”
“啊?这可得一两万块钱了!年轻人,你莫不是回国探亲的华人?还是港地来的富豪?”
“你甭管我什么地方来的。”
“——有人要买咱这破房子?我呸!买我们这个好地方!这可靠近故宫呢,原先是封建帝王住的地方,天子脚下,怎么着也算城里!”
然后,又出来一个人,是房子里面的另一户主人家,他们摆手:“我不要钱,但你有大板楼吗?我跟你换,你住我这里,我住你那里。”
余切说:“我没大板楼给你置换,只能给你钱,你自个儿想办法去找人买。”
“这不成,四合院好卖,大板楼可不好买。”
听说这套四合院有可能卖出去了,还有人出来说:“我有法子买房子,就是没钱,五十五块钱一平方米,只要你买了隔壁那家的屋子,俩屋子合起来,公用的阳台就成你自己的了,你先下手为强,去搭一个大阁楼等于上下二层,这就是一套别墅了……这这屋你拿去。咱立刻去房管所上证,我保管不找你麻烦。”
这时候还没有“产权”这个概念,严格来说,在85年之前,大家只拥有对房子的“承租”关系,而不具备对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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