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自然不是给任青虎的面子,这面子是给贾平安的。
可以说,除非贾平安出了事,甚至是死了,不然的话,胡步云是绝对不会将任青虎如何的。
郑同亨带着一些个郑氏族人也站在一旁帮忙,此时他的双眼还有些发红。
其实郑同亨曾向贾平安请求过,说是也要跟着一起去往昌都,但被拒绝了。
郑同亨这个人呢,有一些小聪明,但总的来说,为人还不坏。至少他知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可说到底,贾平安与他就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而已,两人间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
再说,郑同亨只是有一身蛮力,无它所长。郑氏的牌子在宁古塔还有些用处,一旦到了昌都,那是屁用都不顶,难不成在那里在开酒楼还指着他能给你看场子不成吗?
倒不如把他留下来,继续让他看着场子,另外在除了佣金之外,在额外分给他一成的利润,足够其死心塌地为自己做事。
郑同亨得了一成的利润之后,果真就把第三楼当成了自己的产业,做事更为用心。但在看到贾平安要离开的时候,还是会心中有些不舍。这无关他一定要跟着去昌都,就是那种朋友要远走,甚至能不能回来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的一种不舍罢了。
“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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