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陈先生,你的报价最终赢得了我们的心,所以今天我们可以签署相应的合约!”嘉道理满心欢喜的说道。
毕竟无缘无故的多出15万两白银,怎么也是值得的。
陈光良也很满意的说道:“谢谢,我一直相信我们的诚意是最好的。”
说白了,这次还得多谢小亨弗里斯这个‘内奸’,告诉他的底价。
当然,按照规则,陈光良要支付给小亨弗里斯5万大洋,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
接下来,两名律师开始检查合同,陈光良也将细节仔细琢磨。
上当倒不至于,毕竟相关的道契、房契等都是很齐全,且又有律师坐镇。
235万大洋不包括税费,按照地皮计算,最终他的代价要在260万大洋的样子。
当天签署的合同,也只是‘挞定合同’,正式交给要在11月下旬;挞定费是60万大洋(折合),剩下的11月下旬一次性付清。
签署完关于大华饭店及周边地皮转让事宜后,陈光良并没有静待交割,而是打算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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