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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大项目 (6 / 7)

作者:任猪飞 最后更新:2025/7/6 8:23:24
        原本陈光良还想了一个方案,那就是利用‘幸福家园’的模式,将这座大楼‘预售’出去,将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但这里面存在的问题太多,风险也太大了,陈光良最终可能赔上一笔;后续的麻烦,也不是他能处理的。

        别的不说,哈同哪一关就不是前面那些地皮业主好忽悠的,一见陈光良想投资,最低也得让你出个半年到一年的租金,如果陈光良卖不出去,就直接亏损十几万大洋。

        这么多钱,陈光良一年白努力了!

        所以说,还是介绍给程子康去做,长江地产喝点汤就行。

        回到长江地产时,郭德明和陆元台两人找到陈光良。

        “老板,愚园路中段有幅地皮的业主,想和我们合作。这幅地皮占地13.5亩,业主是某个官僚的后代,他开价每年租金5500大洋,二十年后房子属于他。”

        陈光良闻言后,来了兴趣。

        因为愚园路中段的地理位置还是不错的,事实上整个愚园路西段和中段,在后世基本都是‘新式里弄’及少量的花园别墅;只有在东段,后来的百乐门,便建在这个地方,所以商业价值也体现出来。

        “租金倒不是问题,晚点我去看看地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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