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陈光良还想了一个方案,那就是利用‘幸福家园’的模式,将这座大楼‘预售’出去,将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但这里面存在的问题太多,风险也太大了,陈光良最终可能赔上一笔;后续的麻烦,也不是他能处理的。
别的不说,哈同哪一关就不是前面那些地皮业主好忽悠的,一见陈光良想投资,最低也得让你出个半年到一年的租金,如果陈光良卖不出去,就直接亏损十几万大洋。
这么多钱,陈光良一年白努力了!
所以说,还是介绍给程子康去做,长江地产喝点汤就行。
回到长江地产时,郭德明和陆元台两人找到陈光良。
“老板,愚园路中段有幅地皮的业主,想和我们合作。这幅地皮占地13.5亩,业主是某个官僚的后代,他开价每年租金5500大洋,二十年后房子属于他。”
陈光良闻言后,来了兴趣。
因为愚园路中段的地理位置还是不错的,事实上整个愚园路西段和中段,在后世基本都是‘新式里弄’及少量的花园别墅;只有在东段,后来的百乐门,便建在这个地方,所以商业价值也体现出来。
“租金倒不是问题,晚点我去看看地皮如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