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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背景 (3 / 7)

作者:任猪飞 最后更新:2025/7/3 8:54:58
        杨秀英的长相确实不合陈光良胃口,更何况又没有读过书,两人肯定不能结合。

        “总比你做了老板,就翻脸不认人的好!”

        杨秀英气鼓鼓的坐在陈光良对面,搬弄着手指。

        陈光良笑道:“我哪里有不认人,你老子我二舅现在是我的合伙人。等我们赚到钱,你也可以搬到那些房子里去住,吃香的喝辣的。”

        杨秀英一听,顿时惊喜道:“真的能搬到那些房子里住?”

        他们住的,都不能叫做房子,只能叫做‘棚’。

        沪市的住宅应该可以分为四等:

        第一等,独幢洋楼。住这种的,基本上有私人汽车、司机、佣人等,主人也基本是大商人,非富即贵。

        第二等,住公寓。能住得起也不简单,但租赁时一般需要一笔顶手费,差不多要在四五百大洋;然后就是租金,一个月估计得一百大洋以上。像是鲁迅、徐志摩等,便是住的这样的公寓。

        第三等,住亭子间。是此时沪市大量兴起的民宅石库门中最差的房间,这种房间位于灶披间之上、晒台之下的空间,高度两米左右,面积六到七个平方,朝向北面,大多用作堆放杂物,或者居住佣人。当时,很多像‘屌丝’郭沫若一样的文人到沪市谋生,往往先找这种房子栖身,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一个专门称呼这种租客的名词:“亭子间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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