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很多人都以为国营厂的保卫科权限很大,但是实际上在八十年代以前,保卫科的执法权并不大。
它的主要权限,还是在厂区巡逻,治安,抓捕敌特,制止厂内打架斗殴等事件,但是像盗窃刑侦等刑事案件,保卫科基本上是要跟公安机关联动的,而且办案权以公安机关为主。
这种状况,要等到83年,因为社会治安的变化,上面设立了企业公安这一编制,变相的把保卫科变成了企业GA分局,让他们有了企业范围内的执法权,如此才扩大了他们的权限。
也就是说,如今的保卫科,其实像盗窃等刑侦案件,不是他们说有就有的,一般真出了这种事,得向GA那边报警,有记录可查才会有。
只不过这种权限属于模糊性的,有时候一些案子两方都不会认真追究,属于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但是现在像梁主任他们这种真的较起真来,那陈厂长根本无从做假。
“梁主任,我们这”
陈厂长本来就喝了酒,脑子就不大清醒,这会又被梁秘书接连逼问的脑子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辩解的思路。
“算了,这件事还是交给市局的同志解决吧,如果我们的同志真有嫌疑,那么坚决不能放过他。”
“反过来,如果这件事是有人刻意栽赃陷害,也请市局的同志秉公处理,违法必究,绝不容情。”
“刘局,我办公室还有事,我就先走了,后续就委托给你们市局的同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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