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希伯莱恩:律所转型,被合伙人背刺,扫地出门”
“克里斯波恩:独立律师,原纽约波尔多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蕾拉·陈:旧金山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遭受黑帮组织迫害.”
看着安娜他们为自己搜集来的信息,李长河一边看,一边筛选着合适的人选。
八十年代是变革的时代,对于米国的律师界来说也是如此,很多律所也在由传统的公司制向着合伙人制转型。
像最上面那位汤姆希伯莱恩,就是因为不想转向合伙制,然后被踢出了局,由此导致的落魄。
合伙人制的一个好处就是他们更自由,也可以更灵活的报价,以吸引高层的客户,对于中产以及中产以上的客户来说,这种比公司制的律所,更便捷。
不过对李长河来说,这种合伙人的律师可就没什么意思了,毕竟到时候也毫无忠诚可言。
“嗯,先把汤姆希伯莱恩放入备选。”
“还有这个蕾拉·陈,好家伙,一个女律师被黑帮迫害?”
李长河好奇的看了一下她的资料,嗯,很有正义感的女律师,还是大陆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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