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应该是主人,但他们必须聘用比他们更能干的仆人。
——约翰-密尔。
早在立法局还被称为定例局的十九世纪,延续百年,香江从未听闻有选举这回事。
其构成是以港督为首,下辖三司司长及鬼佬高级军官,自封为官守议员。
再由港督指定几个社会名流,封为非官守议员。
后来随着北人南下,越来越多有钱佬进入香江,非官守议员的席位随之越来越多。
但仍都是由港督委任。
情况一直持续到1982年,中英双方正式谈判前后。
港府居然破天荒的讲起了要民主,增设议员席位,继而推出代议制度。
在原本官守和非官守两种议员当中,又引入了功能组别选举、选举团间接选举两种制度,增设议员席位。
功能界别选举,即是从商界、工业界、劳工界、法律界、医学界等社会各界里,推举出一位龙头当选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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