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说得没错,衣服确实是门面,财不入脏门。”
她们你一句我一句,为了说服我添置新衣服,连玄学都用上了。
看来要是不同意,别想过她们这关。
我只好答应下来。
答应归答应,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了这么多年牛马,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无论多完美的计划,只要执行下去,一定会跑偏。
我的衣服确实该换了,可林菲菲的“情况”比我好不到哪去,这丫头现在买衣服都是PDD,已经很少去逛街了。
既然她非要我给自己置办两套新衣服,我为什么不能趁这个机会给她也置办几身?
反正用的是我的私房钱,支配权在我手里。
两个人都为彼此着想,或许这才是双向奔赴吧?
第二天,我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林菲菲交代给我的工作,然后逛起了女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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