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都漂了十来年,每天看到的都是行色匆匆,川流不息,这里就像一个钢筋铁泥的丛林,只有生存,没有生活。
我们来到云城一晃已经半年了,它就像周疏桐唱得民谣,节奏慢得恰到好处,推开门就能看到雪山,在这里似乎永远都不用为了生存疲于奔命。
我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周疏桐放下吉他,林菲菲立刻开始玩命鼓掌,目光璀璨发无言夺目:
「哇塞!唱得太好听了,你在直播间,完全可以唱唱歌,就有大一堆粉丝给你打赏。」
周疏桐吐了吐舌头,「我就算了吧!我只是喜欢唱歌而已。」
说完,她目光落在我脸上,唇角微微上扬:
「余斌,我看你挺陶醉啊!现在是不是特别喜欢云城这里的生活啊?」
我讪笑了几声,感慨道:
「是啊!我现在觉得,其实离开大城市,来到小城市生活也挺好的。」
林菲菲和周疏桐对视了一眼,后者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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