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论点在方言前世逛的医学论坛里,那也是日经贴。
天天都有人在里面说这事儿。
一般题目都是:
《中药开方超过十三味就是庸医,别再砸了中医招牌。》
《一副药超过了十三味,就不是好医生。》
《使中药方子超过十三味的,就快远离这个中医吧!》
《卫生部为什么不对处方超过十三味药的中医做限制?》
除此之外,还有进阶版说不能超过十一味的。
说什么超过十一味的是庸医,拿到的药方根本就不用看。
反正一个比一个离谱。
这个所谓的原则其实基于《黄帝内经·素问》中的抓药指导思想,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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