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是家里破产的小农场主,罗森家里是还贷还不上小企业主。
毫无例外,他们家里全都破产了。
为何活命,只能跑去当兵,那时候正在打仗,他们没费多大力气就被选上了。
毕竟老美的征兵标准也就那样。
上个世纪为了打南越,老美连阿甘那种智障残疾人士他们都敢直接拉进军队。
十几年后,还会出现跨性别士兵,四星上将什么的。
后两者的家里,为了购卖生活物资,都卖过血。
罗森有个姐姐,甚至卖血卖到重病,没钱医治,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死亡。
三人越说越多,越说时间越久。
一开始,祁讳几人只觉得他们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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