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子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晏名双眼炯炯有神,“从这以后,朦胧诗人可以从水下浮到水面上,彻底结束‘非法刊物’的状态,堂堂正正地和其他诗歌一样,没有限制地刊登在主流诗刊!”
方言左看看,右看看,建议道:
“既然是这样的话,咱们就借着新诗奖的东风,把最近不错的朦胧诗登在《十月》上,还有社里要不要考虑一下,出一些舒亭、芒克、顾城、北岛这批人的朦胧诗集。”
“这主意好啊!”
众人无不赞同,立刻付诸行动,要蹭上全国优秀新诗奖活动的热度。
但万万没想到,好端端的诗歌界首個评奖活动出现了巨大的幺蛾子。
本来,10个作品分个一二等奖,也不是不可以,毕竟,诗歌是好是坏,主观性很强。
评奖结果如果没有争议,不但不可能,反而有些不正常,让人怀疑里面是不是有鬼。
但是,这次引起人们议论、疑惑的,主要不是哪部好哪部坏,哪部应得未得,或者哪部得而不应得,而是开始公布的规则只说评优秀作品奖,并未说要奖分二等。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一二等奖获奖的数量还一反常态,呈现“倒金字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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